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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口巴西件的通知

2013-7-9 15:28:55      点击:
 接香港DHL通知,根据巴西海关条例规定,巴西海关对进口货件内含产品数量的要求和限制没有具体数额规定,海关有权查验所有进口货件的价值、物品数量等项目并进行评估相关货件是否能被允许进口,且任何一个包裹都有可能在无预先通知的情况被当地海关直接判定退回。
一、如下货物需做正式进口:
1. 货物用于个人使用;
2. 非随身携带的行李;
3. 用于再销售用途的货物(无论价值高低);
4. 货物的价值超过USD3000(运费与货物申请价值的总和);
5. 捐赠的货物(仅限于在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了的合法部门)
6. 需要提供进口许可证明的货物,例如酒精饮料和烟草等(属违禁品不承运)。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运单上必须要有收件人的CNPJ和TAX ID;
2. 需要是正本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并要蓝色墨水笔签字;
3. 在货物到达之前需要准备好进口许可证明;
4. 有效的CNPJ和TAX ID,号码必须要在Federal Customs Service注册登记的;
5. 所有符合正式报关进口的货件,需要在运单和发票的品名栏目里注明“Formal Import”。
非正式进口要求如下:
1.非正式进口的货物:货物的价值不超过3000USD,但是不是用于销售的商品。包括书籍,期刊等,样品,成品等。
2.需要提供的资料:运单上必须要有收件人的CNPJ和TAX ID;及商业发票。
其他重要提示重申:
所有出口货件运单必须具备发件人与收件人的详细联系信息,货物详细描述等,填写要求如下:
1、申报发货人与收件人的完整信息(如公司名,联系人名,详细地址,电话);
2、必须以美元申报货物申报价值。
 
温馨提示:
1、如贵司货物属于正式清关进口的货物请单独与我司交接;
2、以上巴西海关进口要求仅供参考,由于目的地海关对不同货物有不同的进口要求,请贵司在出货前提供货物具体信息提前咨询代理或让发件人与收件人确认具体的进口要求与限制,避免因不符合进口要求导致货件被自动退回发件地。因代理自动退回等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由发件人承担。